手部濕疹患者注意事項:
1.患部搔癢不適時,切勿搔、抓、搓、揉。
2.患部搔癢不適時,立刻輕輕擦上少量(最多米粒大)醫師指示之外用藥。
3.於做家事或其他可能接觸水、肥皂、清潔劑、洗衣粉等刺激物或化學物質的工作時,務必戴手套,先戴上吸汗的棉紗物質;如只戴橡膠手套時,常因汗液滯留而加重病情,故戴用時間不宜過長。
4.多準備幾雙手套,分置於各處以便隨時取用。
5.絕不戴破損的手套。
6.洗手後隨即擦乾,並塗抹醫師指示之保濕性皮膚用品。(必要時可用溫水、肥皂)
7.做家事或洗手時,注意戒指與手指間的縫隙所積存之刺激物質,務必清洗乾淨。
8.遵照醫囑擦藥,不要塗抹其它非醫師處方的藥物或保養品。
9.手部濕疹病灶痊癒後,仍必須按照上述方法繼續四個月以上,以減少復發。
出處:皮基會衛教002號